前言:
不同意識型態的語言裡,曲辯在身體、政治、藝術、巫術、哲學……等方面的
不同面像,並且希望可以發現新的切面與思考。
試著把觀點從「整體」移開,寫作是與詮釋的對象對話,希望能在傳統的無言
獨化之外找到不一樣聲音的沈默,並且試著延展不同面像的視角與情緒。人類
從象徵中賦予並想像語言的形象,並且發生由外到內的體認關係。語言就像一
個圓,都是原型象徵,也都是原型圖像。
攤開自己的歷程。我們憑藉著象徵達到意識的底層,思考清明無比而不是理性
,意識無比淡薄但不是渺茫。在高層意識上位階的兩極結合,並非理智之事,
也與意志渺茫不相干;是經由象徵,才能攤展開自己的一種心靈歷程。
接著,象徵在最深處的細微裡變化,從被觀看的物象進而成為內在發出的動力
,成為一種展現的結構。自生自發的幻象會越來越深邃,最後逐漸凝聚而成抽
象的結構,這種結構呈現出一種根源定理,其意義與諾斯替教所說的「本然之
物」相當。
而象徵的展現,是不能從名言範疇來談的,一如艾克哈特的名言:「正是因為
迷信,所以我才相信。」因為這個結構同時具有自我與時間同時發生的縱深,
恰恰與理智的作用相反。意識的無分別與愚闇,他顯然與理智的功能相反。而
在這樣子透過象徵的結構關係中,會是怎樣的歷程、怎樣的失去面目?
或許我們可以思考「和諧」在這裡所代表的意含為何,它包含的是一種物與物
之間的平靜、穩定的關係。用懷海得的話說:實際經驗裡所呈現的不整齊和不
協調的個性,經過了語言的影響和商業的包裝,完全被影藏起來。
我們用語言和邏輯表達,但是理性顯然不是我們全部的價值。或許孕育一切的
象徵也有這樣的關係。我們當然承認在身上所積累的濃度,也相信背影還落在
衣鬢,我們的眼睛也還被這長長的側影拉縴,它穿過身體、內在身體,只是在
這吐納的關係中,我們要選擇如何的攤開自己,選擇如何看待別人攤開自己的
方式……如此而已。但前提之下,不同意識型態的語言是要被尊重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