版主公告: 版規增修II < 關於小詩俳句版規之新認定與判別內容 >
發表於 : 2011-11-02,11:30 pm
「小詩」版,因為求其小,故規定:
1、限3-10行以內,字數100字以內。
2、容許一行詩或二行詩,但需多首併貼,總行數及字數得同前項規定。
原文引自論壇總版主‧兼分行詩版主 - 莊仁傑與站長討論後定議。
诗肠鼓吹,吹响诗号,鼓动诗潮/1992年创社‧代表台湾新世代新势力网络诗场域(2003~2021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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